关于潜山市水吼镇天柱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7 09:30:47 浏览:79

项目名称

潜山市水吼镇天柱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H3GC24A02G090

招标人

潜山市水吼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方式:18134690325

最高限价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100%

代理机构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徐小弟   联系方式:0556-89310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唐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安乐路 88 号A-521 室

联合体成员: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1号楼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6.63%

项目负责人

张龙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

技术负责人

张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文苑路(圣湖路-振华路)新建工程设计

2、包河区大楼山路(五溪路-水阳江路)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筑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甲级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 1301 室

联合体成员: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 368号中盈广场 D、E座 409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7.31%

项目负责人

刘自霞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

技术负责人

李海鹏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2023 年麻涌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2、潜山经济开发区梅河路(八一路至皖潜大道段)污水顶管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嘉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潜山市南岳路831号

联合体成员: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设计院综合楼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6.89%

项目负责人

邵慧敏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

技术负责人

刘洋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翠亨新区起步区科技金融新城片区配套市政路

网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振衣岗至炼丹湖原巡护道路

维修提升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19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2229677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53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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