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高端高新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发【2023】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高端高新产业园项目-附属设施工程(二次)
2.1.2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2.1.3建设地点: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内。
2.1.4工 期:120天
2.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有较为丰富施工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0 00:00:00 至 2024-09-14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和“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吴建超;联系电话:150300604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5383915397。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4585991 电子邮箱: gtxjsj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