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泽美伦精品酒店有限公司所持机动车、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装修工程资产包
发布时间:2024-09-12 08:54:05 浏览:59

项目编号 |
GR2024ZJ1006284-2 |
项目名称 |
洪泽美伦精品酒店有限公司所持机动车、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装修工程资产包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洪泽美伦精品酒店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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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4,910,9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2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让标的物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设备的任何售后服务及维修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支付费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交割事项:
(1)机动车:
①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
②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③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
④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⑤如车辆在过户前有违章情况,车辆过户前的停车费、违章罚款、滞纳金及扣分等事项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停车费、违章罚款、滞纳金及扣分等事项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⑥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
⑦意向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⑧车辆过户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⑨过户事宜请意向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2)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装修工程:
①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②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③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④受让方应对拆卸、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⑤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⑥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⑦拆除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