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空港新城片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500112-04-01-6068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空港新城片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500112-04-01-6068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渝北区空港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空港新城片区临时用地复垦,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地平整、覆土、灌溉排水工程、生产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土地翻耕平整、地力培肥、农作物耕种等内容,估算总投资1450万元,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覆土、灌溉排水工程、生产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土地翻耕平整、地力培肥、农作物耕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其中养护期一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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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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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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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133546、023-67195952 | 联系电话: | 13594625691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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