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8:26:19 浏览: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I等大(1)型工程。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km。工程涉及盐城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 km,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漫水闸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 km,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1)阜宁县境内(桩号93+500~100+100)长6.6公里的河道工程、滨海县境内(桩号126+600~139+600)长13公里的河道工程;(2)2024年度川里河闸站、跃进河涵闸等2座穿堤建筑物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含桩基检测)。对应质量检测服务费概算约31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1月底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质量检测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人员姓名、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人员姓名、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 “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分工须与各自的资质条件相匹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7.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且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最高投标限价:31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检测单位资信

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3分,

3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检测单位业绩

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的,每有1个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协议书,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

2

2.2.4

(2)

检测服务实施方案

检测工作大纲

1、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检测计划

2、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检测程序等

3、检测程序、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满足规范要求,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强得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10

保证措施

4、检测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服务支撑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齐全完善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10

合理化建议

5、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检测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2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25

2.2.4(4)

项目负责人素质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素质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2分。(提供合同协议书、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和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2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检测人员

1、专业人员(水利工程:混凝土、岩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齐全且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满足工作需要得6分;每少一个专业人员扣2分,最多扣至0分。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水利类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有水利类中级职称每名得1.5分,最高得6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

12

仪器设备

拟投入设备的种类齐备,技术性能先进,数量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包括岩土类、混凝土类、金属结构类、机电设备类、量测类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等),符合本项目检测的安全性和适应性的特点得9分,有缺陷扣0.1~2.7分,无描述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对照检测内容列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附发票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否则不得分。)

9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玲玲

联系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扬 谈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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