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于2024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相关事项作出补充说明:
招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的第6.2.4.3 ?“综合评估法”评审程序作出以下调整:
原文:
(2)投标报价得分N
a.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部分指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D。
b.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0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N=100-(| Di-D | ÷D)×100×E
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20;当Di<D时,E=10。E也可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现调整为:
(2)投标报价得分N
a.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部分指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D。
b.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N=100-(| Di-D | ÷D)×100×E
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2;当Di<D时,E=1。E也可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本次补充公告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