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5:20:08 浏览:56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2024】38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邯山区新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新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759.50㎡(约22亩),总建筑面积10665.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65.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9.16平方米。主要建设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救援中心、预警监测系统、救援设备设施,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2.1.2建设地址:邯郸市邯山区辖区内(东柳大街以西,北堡一路以北)。2.1.3质量标准:合格。2.1.4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 2.2招标范围: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