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1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7:44:34 浏览:51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1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1481-04-01-472585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1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福兴街道42号区周边段、兴将二路锦绣学校段)及宁新街道原四馆一场周边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工程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长度约7100米(其中42号区周边段长约3000米;兴将二路(锦绣学校段)长约1200米;原四馆一场周边段长约2900米)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管(DN800-DN1500)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含根据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范围及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含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专家评审等)、协助编制竣工图及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档案整理备案、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215.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4149.36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6.4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质的企业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设计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隧、给排水、风景园林等。)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选择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人兼任。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各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20245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月118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月3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202412月3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12月3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

  兴宁市人民大道秀塘围城综局3楼

招标人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0753-3332866

招标代理机构

中策瑞信(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泰豪大厦B4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3-2285830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内容如下:                  

5、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1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202412118:00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1123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1238:30时止

2024123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1238:45时至10:00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相关公告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