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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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4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华区四川省供销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天府粮仓智能农机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设计设计标段补遗书0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成华区四川省供销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天府粮仓智能农机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设计设计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 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入围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相关要求。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五、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3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30分。 六、投标保证金时间顺延。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四川省供销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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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