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11-13 17:38:27 浏览:5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6 10:00:00,更正为:2024-11-2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6 10:00:00,更正为:2024-11-29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11 天×3 倍×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5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1人,秩序维护3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更正为: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13×3 倍×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5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1人,秩序维护3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4210200007046[2024]01027;预算品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705547.23元/年;最高限价:705547.23元/年。二、支付方式: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合格后,次月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顺广路139号

联系方式:028-8277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82720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惠敏

电话:028-82720636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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