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安大道(渤海西路北30m-现状新安大道)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HJZB-20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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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新安大道(渤海西路北30m-现状新安大道)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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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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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石衡沧港铁路以西,规划承安大道以东,北起渤海西路北30m,南至现状新安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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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项目用地面积约1.7536公顷,规划道路中心线全长约330m,道路红线宽5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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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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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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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本次EPC招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EPC招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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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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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见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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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1584.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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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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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海涛、林冬虎 |
联系方式 |
0317-212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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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 4 日9时00分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 10 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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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本招标项目新安大道(渤海西路北30m-现状新安大道)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沧审批核〔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大道(渤海西路北30m-现状新安大道)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衡沧港铁路以西,规划承安大道以东,北起渤海西路北30m,南至现状新安大道;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7536公顷,规划道路中心线全长约330m,道路红线宽5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工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6)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本次EPC招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EPC招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3.1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并提供近期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3月 4 日9:00至2025年3月10 日9:00(北京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上午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按照《河北沧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计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魏海涛、林冬虎,电话:0317-2129200; 招标代理: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玉,电话:0317-529856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317-3566689。 10.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 收费标准:2000元每家。 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怡成路明月洲小区B3#b楼102 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魏海涛、林冬虎 联系电话:0317-2129200 招标代理: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 厦 16 楼 1601 室 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韩玉 联系电话:0317-5298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