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5-03-05 19:17:29 浏览:38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7-2025-0008-01-0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0305

原定开标时间:20250318

 

一、答疑内容

问题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6施工过程结算划分为以下节点 :请明确具体节点;(招标文件正文P19)

答:按招标文件一期、二期划分进行过程结算。

 

2、招标文件中提到“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但未明确现场签证的具体流程和时限。请发包人明确现场签证的流程、审批时限等。(招标文件正文P19)

答: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3、招标文件中提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指定的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正文70-71页明确了竣工资料要求,但未明确承包人准备阶段提供的文件的具体要求。请发包人明确承包人准备阶段提供的文件期限、数量、形式等具体要求。(招标文件正文P67)

答: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4、招标文件中提到“除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但未明确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请发包人明确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供应时间、质量标准等。(招标文件正文P96)

答: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材料设备。

 

5、招标文件中提到“隐蔽工程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请发包人明确若发包人未在48小时内验收,是否视为默认合格?由此导致的返工费用由谁承担?(招标文件正文P104)

答:按合同条款执行

 

6、招标文件中提到“开工时间以各期开工令时间为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二期开工时间延期,相应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因工期延后产生的任何费用提出补偿要求。”但未明确一期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产生的费用如何补偿,请发包人明确工期延误后产生的费用如何补偿及顺延天数如何计算。(招标文件正文P165)

答: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对此作出费用补偿。

7、根据招标文件P165页,合同工期 1240 日历天,首先开发一期,一期工程总工期为 1060 日历天;二期工程总工期为 875日历天,一期二期如何划分,请明确。

答:具体详见附图

8、根据招标文件P165页,主体达到预售条件除按指定一期工程开工令发出后 330 日历天,二期工程开工令发出后330 日历天时间节点还需要达到哪些具体要求例如主体达到三层等具体完成情况,请明确。

答:达到预售条件指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二。

 

问题二:

1.招标文件中体现有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请明确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以及地上结构工程分期的具体划分。

答: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以及地上结构工程根据一二期分界线划分,详见附图。

2.结合周边项目地质情况,地下室范围可能存在大量流塑型淤泥质土,该土质承载力极低,管桩施工需大面积进行换填、将造成工期延长、基坑风险性增大、成桩质量难以控制。踏勘目测现场仅放坡开挖表层土方,建议大土方开挖等待地下室范围管桩全部施工完成后进行(上部局部空桩)。现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请明确后续计划移交总包单位的现场具体工作面土方进度情况及具体标高。

答:暂未有具体数据,以实际移交为准。

3.能否提供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答:现阶段暂不提供。

4.能否提供基坑支护结构图纸?

答:现阶段暂不提供。

5.请明确售楼部以及样板房具体设置位置;

答:详见附图。

6.请明确本项目施工进度达到预售条件的要求;

答: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二

7.是否提供临时用地作为临时办公生活区?如有,请明确具体位置及范围大小;

答:自行考虑

8.能否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的具体位置及其规格大小?

   答:外电为两台630KVA箱变,外水位于地块北侧DN200。位置详见附图。

9.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中附表九 标后履约承诺书未明确提供的格式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还是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的名称可以写(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并盖牵头人公章?

答: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由牵头人进行相应签字、盖章。

10.“本章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摘自国家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标准)。投标人在应用殷雷、新点、易达等相关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时,因软件差异所产生的细微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但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相关计价标准和规范明确要求填报的内容不得缺失。”是否可以使用广联达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请明确。谢谢!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 18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类似项目

业绩

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75000万元(含)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类似项目

业绩

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75000万元(含)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健力宝北路21号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0757-87722233             

联系方式:0757-87783721                  

20250305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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