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
师资格证(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
程相关专业);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至时间前,通过交工或竣
工验收 (或监理项目评定),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至少
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
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 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或“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
);
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总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组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
缴费证明为准)、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2
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
目总监);
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