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基础产品创新计划数字化生产模拟示范工房建设项目及高XXXX伤条件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JNFJ2500465-01SGGH
项目名称: | 基础产品创新计划数字化生产模拟示范工房建设项目及高XXXX伤条件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5-04-15、计划竣工日期调整为2025-12-11”;招标文件编制时间调整:由2025.03.19调整为2025.03.21,与招标公告初次发布时间保持一致。详见招标文件。
2、对招标范围进行了明确,明确了本项目即为208#建筑;描述调整为:“本项目为[基础产品创新计划数字化生产模拟示范工房建设项目及高 XXXX 伤条件建设项目(二期)](208#建筑)的土方、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及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绿化及管网)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调整了合同条款中关于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描述,描述调整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保函(保险)、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按合同价的 10%(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价、暂估工程、暂列金额)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详见招标文件。
4、调整了合同条款中关于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参加约谈会议的内容,要求调整为:“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到南京理工大学参加约谈会议。施工期间每季度必须有一次来学校参加工程建设推进协调会,会议的具体时间、地址发包人会提前一周通知承包人。”。详见招标文件。
5、调整了清单报价说明中关于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描述;与招标文件正文同样取整至分位,避免引起歧义,具体金额为:“9249673.21元”。详见招标文件。
6、调整了招标文件范围;明确了招标文件构成范围,图纸及报价说明属于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的其他材料部分描述为“/”。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负责人资料要求描述调整,将与1.4.4(五)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重复的部分删除,整体要求无变化,对招标文件结构进行优化;删除如下部分:“2、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函附录中的承诺函内容优化,承诺函已重新上传;删去了原第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的承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原第五条项目负责人的承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3日 09:4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理工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98号未来城B座31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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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025-5210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