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夹浦镇吴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A3305220690008445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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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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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欧典建设有限公司 | 2432276 | 杭林风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1202305412)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100 | 100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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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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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条件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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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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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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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浙江中骏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投标承诺书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2 | 厚道建设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评审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3 | 中桥建工(浙江)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评审 | 已通知到位 |
4 | 宁波铭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提供购买保函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5 | 湖州鹿山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评审 | 已通知到位 |
6 | 杭州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购买保函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7 | 浙江双泓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购买保函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8 | 乐清市聚丰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购买保函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9 | 温州宏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评审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10 | 浙江腾固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购买保函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11 | 浙江中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总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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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顾主任 | 联系人 | 张工 |
地 址 | 长兴县夹浦镇 | 地 址 | 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5 |
电 话 | 18267298599 | 电 话 | 0572-6789990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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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6044639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