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冀交函规【2025】68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关于保定市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等4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4〕273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保交招核字【2025】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涿州市养路工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涿州市养路工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涿州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
2.1.2 建设规模: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位于涿州市、高碑店市、容城县。项目桩号范围K1187+955至 K1232+000、K1245+937至K1250+732、K1259+608至K1262+122,3段共计51.354公里,一、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 K1259+608至 K1262+122段为一级公路,三块板断面,其他路段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1.4~14.5。
1.路面工程:
(1)K1187+955至 K1232+000、K1245+937至 K1250+732段,2段共计48.840公里,对行车道范围严重病害进行处治后,铺筑1厘米 ES-3型稀浆封层。
(2)K1259+608至 K1262+122段,长2.514公里,对上行方向路面严重病害进行处治后,铺筑1厘米 MS-3型微表处。
2.交通安全设施:部分路段拆除重建波形梁护栏。
3.其它:重新施划标线。
2.1.3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计算3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3.1.4信誉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 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将中标的每个子项目中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商,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额的24%。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6 09:00至2025-04-01 17:00,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于委,联系电话:0312-3987585(15832292368);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金鉴,联系电话:0311-66535886 邮箱:hbxjy01@163.com。 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208627
电子邮箱:gsglzb@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招标项目名称 保定市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建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涿州市半壁店西街2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写字楼1316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于委 |
联系人: | 赵金鉴、贾红乐 |
电话: |
0312-3987585 |
电话: | 0311-6653588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