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西县青云峡水利科普馆及农业实践基地项目(一期)(EPCO)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09:56:37 浏览:46

岳西县青云峡水利科普馆及农业实践基地项目(一期)(EPCO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岳西县青云峡水利科普馆及农业实践基地 项目(一期)(EPCO)(项目编号:H4GC25A01G019)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投标总报价 f.评标价得分计算 本招标项目E1=0.2E2=0.1

现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E1=1E2=0.5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项目专用合同条件中: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2.5.4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担保形式:        

现更正为: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 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 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 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 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2.5.4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签约合同价(不含设计费)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不含设计费)的40%的当月和次月内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金额为预付款总金额的50%。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全部扣回前有效  

预付款担保形式:  担保额度为预付款金额的100%,担保方式为银行预付款保函 

三、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开标日期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岳西县头陀镇人民政府

地址:岳西县天鑫路新城大厦19楼、 岳西县头陀镇头陀村

联系人:储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18325638190/1815562868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时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西县温泉镇风情小镇12栋3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56-5760869/150055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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