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纯化气体隔膜压缩撬块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6 18:27:20 浏览:25

(招标编号:2025JY-PCSZNERICL-TP-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纯化气体隔膜压缩撬块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 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业务需要,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 纯化气体隔膜压缩撬块,数量1套进行采购,用于氢气纯化撬块增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 完成,本着“平等公正、诚实信用、友好协作”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拟通过公开 谈判选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纯化气体隔膜压缩撬块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纯化气体隔膜压缩撬块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近3年(2022年至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 面临的风险。
须提供近2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未完成审计的,可以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 附注)复印件)。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 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产品供货业绩5项,须提供合同封面页、盖章页、供货内容 页或供货清单。
3.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2)-(3)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以评审小组核查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
为:
(5)截至评审当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
单、暂停或取消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4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谈判文件报名时间:2025年4月4日8:00:00至2025年4月9日下16:00:00;
4.2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同上
4.3谈判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00;4.4谈判地点: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谈判前通过澄清形式告知腾讯会议信息;4.5谈判文件发放 方式:电子方式,谈判响应人确认参加该项目谈判后将谈判回复函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谈判代理机构发送谈判文件至谈判响应 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4.6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谈判截止之日前,将文件加密发送至指定邮箱 并电话联系;
4.7响应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 套(谈判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文件加密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纯化气体隔膜压缩撬块1套。
2.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80日内具备交货条件,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独山子石化厂区。
2.4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报价含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调试费等保证撬块完好,并完成撬块交货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20万元(含增值税13%),报价含材料费、设 备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调试费等保证撬块完好,并完成撬块交货到指定地点的全 部费用。
执行中标分项报价。
2.6结算方式
分期支付:
(1)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开具含税合同总价款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 后,支付含税合同总价款的20%。
(2)卖方将合同内物资交到指定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下列文件和单 据审核无误后,在货到场1个月内,卖方开具货物剩余货款总额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 方向卖方付至物资价款的95%;
(3)质保金:通过终验后12个月,支付实际结算总金额的5%。
2.7验收方式及标准:见合同文本第六条验收部分。
2.8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确认请贵公司务必于2025年4月9日下午16点前给本公司予以答复是否参加谈判。若贵公 司未按时予以答复,则被视为自动放弃。
凡对上述内容提出疑问,请函告或传真给联系人。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8310177803
邮-箱:zbzx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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