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3:29:04 浏览:21
(招标编号:LJGT-2025-0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用按报告书和报告表分开核算,每个报告书、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费用为人民币16000.00元;每个报告表技术评估费用为人民币:8000.00元。,招标人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江。
七、其他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 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
对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环评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划环评 报告书/篇章(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组织开展专家技术评审,包括根据技术审查需要组织 专家进行现场踏勘、专家技术评审及出具技术评估意见等全过程。
2.3采购预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用按报告书和报告表分开核算,每个报告书、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费用为人民币16000.00元;每个报告表技术评估费用为人民币:8000.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成之日止。
2.5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原则上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对评估意见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规 范性负责。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附承诺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附承诺函);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附承诺函);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需附承诺函);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下午14:30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联系人:陈 工 18601936979
E-mail: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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