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关于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3:29:05 浏览:22

(招标编号:SZJN2025-Q-C-02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3万元,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0 00:00到2025-04-17 16:00
获取方式:1.获取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之日至2025年4月17日16:00(北京时间)。2.登记材料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不接受到付件)、邮箱送达。(须将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该 邮箱,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供。)4.获取文件提供以下登记材料:4.1提供磋商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4.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有授权);4.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 权):5.文本费用:300/份,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注: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单位前来参加。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 的有效证明文件的按文件规定的材料送达方式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 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该扫描件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 误后方算可参加磋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2114:00
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2114:00
开标地点:苏州市
七、其他
受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 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 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N2025-Q-C-021
2.项目名称:安装人行道板隔离设施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抬玖万叁仟元整(¥:293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抬玖万叁仟元整(¥:293000.00)
6.采购需求:参照目前道路隔离样式,主要采用U型管、花岗岩石柱和警示桩(详见采购需求)
7.施工总工期:9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8.施工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之日至2025年4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2.登记材料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不接受到付件)、邮箱送达。(须将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供。)
4.获取文件提供以下登记材料:
4.1提供磋商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
4.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有授权);
4.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文本费用:300/份,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单位前来参加。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 证明文件的按文件规定的材料送达方式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 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该扫描件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 算可参加磋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1.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 文件。未能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其响应文件。
2.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3.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 工 18601936979
E-mail: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