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塔城市粮食收纳仓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2 09:53:40 浏览:29

(招标编号:XJZYX-TCZB-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市粮食收纳仓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8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塔城储绿粮油购销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单仓库容1500吨钢板仓2套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粮食粮油测控 、输送、检测、清理、运输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市粮食收纳仓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市粮食收纳仓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 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 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 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包含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经 营状况良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塔城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