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资讯+枣庄市立医院眼科门诊眼视光学中心合作建设与相关配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2 10:58:04 浏览:23

受枣庄市立医院委托就眼科门诊眼视 光学中心合作建设与相关配套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立医院眼科门诊眼视光学中心合作
建设与相关配套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LZZ-CS20250411;
三、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
A 眼科门诊眼视光学中心合作建设与相关配套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服务费不高于单项经营费用67%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本合作项目建设所需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 注册的,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根据所需产品类别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生 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 备案表等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资质。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 应商需将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③信用查询截图④标书费汇款凭证,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 商“单位名称”,报名时间截止后收到的邮件不予认可。说明:① 若因年检原因资料无法提供的,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②报 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 合格。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3、工本费:300元/包,对公电汇,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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