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3 13:14:09 浏览:24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横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位于鄂州花湖机场东飞行区消防主 站北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货机坪(3个机位,2E1C)、滑行道、服务车道、站坪休 息室、充电桩车位、待装区雨棚的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助航灯光、站坪照明、消防、安防弱 电、排水沟、围界等附属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且未被“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标注企业为“资质异常”状态):
①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可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目视助航工程施工负贵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弱电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负责人、弱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 询时间)。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场道工程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3.4、3.5、3.6项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3.2、3.3的相应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 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1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11日19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中 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中南局机场(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位于鄂州花湖机场东飞行区消防主站北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货机坪(3个机位,2E1C)、滑行道、服务车道、站坪休息室、充电 桩车位、待装区雨棚的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助航灯光、站坪照明、消防、安防弱电、排水沟、 围界等附属项目。
2.3招标范围: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国际公共货站配套机坪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变更设 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及后续服务。
(2)工程施工(含采购)部分: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图编制、施工期间、 维护期间、运行期间因实际需要,而在施工图外,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增设的临时措施、保 障运行措施。
(3)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调试、培训、陪伴运行等工作,上 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4工期:
(1)工程总承包工期1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7日。
(2)其中施工图设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3)其中施工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项目经理和设计、施工、安全、检测负责 人进驻现场工作,整体工程:2025年10月27日竣工,并提交竣工报告,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且未被“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标注企业为“资质异常”状态):
①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可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目视助航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弱电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负责人、弱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 询时间)。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场道工程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3.4、3.5、3.6项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3.2、3.3的相应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 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11日19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登记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本项目的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19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贵(含邮贵)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 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间)为2025年5月9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