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1#住宅楼(定向安置房)等43项(关于房山区青龙湖镇中心区定向安置房二期 项目)(10#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3#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5#住宅楼(定向 安置房)-36#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4#配套公建楼、37#配套公建楼、38#配套 公建楼、39#地下车库、40#配套公建楼、41#配套公建楼、汽车棚、自行车棚)-供水工程
发布时间:2025-04-16 09:46:24 浏览:26
(招标编号:ATH-2025-FS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1#住宅楼(定向安置房)等43项(关于房山区青龙湖镇中心区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 供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8万元,招标人为 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52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住宅楼(定向安置房)等43项(关于房山区青龙湖镇中心区定向安置房二期项 目)(10#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3#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5#住宅楼(定向安置房)-36# 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4#配套公建楼、37#配套公建楼、38#配套公建楼、39#地下车库、40# 配套公建楼、41#配套公建楼、汽车棚、自行车棚)-供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住宅楼(定向安置房)等43项(关于房山区青龙湖镇中心区定向安置房二期项 目)(10#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3#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5#住宅楼(定向安置房)-36#住宅楼(定向安置房)、14#配套公建楼、37#配套公建楼、38#配套公建楼、39#地下车库、40#配套公建楼、41#配套公建楼、汽车棚、自行车棚)-供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具有1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工程性质相同的小市政工程(类似工程描述)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 查。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1)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2)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A4纸张且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领取文件,有一项资料不全 者均不接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3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 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七、其他
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2.投标人经营中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4月10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止)履约历史中无骗取中标和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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