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县刘集镇兴业路标准化厂房D地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BB2025GZGCZ0151
发布时间:2025-04-17 08:51:05 浏览:21

项目名称

固镇县刘集镇兴业路标准化厂房D地块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5GZGCZ015

标段名称

固镇县刘集镇兴业路标准化厂房D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BB2025GZGCZ0151

招标人

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刘集镇刘集居民委员会、固镇县汉兴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概算(万元)

2497.121929

最高限价(万元)

2497.121929

代理机构

安徽锟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 B 座 1720;18855215048、1515576467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蚌埠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一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中标

候选人

  

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B10A

投标价(万元)
/

2276.875723万元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李方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1112013201324802

技术负责人

李建春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1033255
项目负责人获奖本项目无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台州市南部湾区引水工程南部湾区水厂附属综合楼、业务楼、后勤楼(室内工程),金额:15623344.00元,业绩时间:2023年4月;2、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农产品保鲜储存库建设项目(二次),金额: 16740015.5元,业绩时间:2022年3月。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无要求
技术负责人业绩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获奖

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业绩

本项目无要求

中标

候选人

  

安徽金钱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 123 号

投标价(万元)
/

2264.140453万元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刘奇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浙2332016202303039

技术负责人

刘艳军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FGY(08)93628143
项目负责人获奖本项目无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利辛县西潘楼镇卫生院新区建设整体搬迁项目,金额: 26960080.27元,业绩时间: 2024年1月;2、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农产品保鲜储存库建设项目(二次),金额: 16740015.5元,业绩时间:2022年3月。

技术负责人获奖

FGY(08)93628143
技术负责人业绩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获奖

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业绩

本项目无要求

中标

候选人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益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150 日历天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海新路东侧(联合体成员: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闸北路57号)

投标价(万元)
/

2207.455785万元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张晶晶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浙2332016202303039

技术负责人

江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G3300348429
项目负责人获奖本项目无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中共隆昌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时间: 2023 年1月,业绩金额: 8324.334572万元;2、林埭镇中心幼儿园徐埭分园新建工程,时间: 2020 年11月,业绩金额: 2904.3669万元。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无要求
技术负责人业绩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获奖

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业绩

本项目无要求

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1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异议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按期答复异议或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属于虚假、恶意、捏造事实、多头反映不实信息等情形投诉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驳回投诉,并按照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相应情形标准扣分,存在违法行为的并予以处罚。(3)举报。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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