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食堂食材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9:58:08 浏览:22

(招标编号:XJCLXC(2025)-7-H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食堂食材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蔬菜、牛羊肉、米、面、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食堂食材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食堂食材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
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其他禁止情形: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银行列入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2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③投标人需具备有 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具有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投标单位领取文件时的资料 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对招 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七、其他
1、投资额:自筹资金45万元(其中蔬菜、牛羊肉:35万元;米、面、油:10万元)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采用银 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形式。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的办事处、 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 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 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