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启公司北大营街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4 08:22:01 浏览:19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东启公司北大营街生态停车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5491 工程名称 东启公司北大营街生态停车场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5491001001 标段名称 东启公司北大营街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欧盟经济开发区北大营街东地块 (东至柳林二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一涛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陕1612023202402017 159955804.600000元 549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92.27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一涛 满自强 王云鹏
施工项目负责人 王一涛 满自强 王云鹏
设计项目负责人 朱士壮 张雅林 王健
施工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陕1612023202402017 京1442023202308456 京1112020202102594
投标报价 159955804.600000元 158379230.000000元 159630896.000000元
工程工期 549日历天 549日历天 549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 92.27 83.14 81.91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159,955,804.60元;设计费单价32.60元/m2,设计费价格1010600.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费率99.98%,建筑安装施工费价格158945204.60元。 第二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总价158,379,230.00元;设计费单价32.00元/m2,设计费价格992000.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费率99.00%,建筑安装施工费价格157387230.00元。 第三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159,630,896.00元;设计费单价31.35元/m2,设计费价格971850.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费率99.80%,建筑安装施工费价格158659046.00元。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22.其他;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符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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