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日照市制剂中心装饰装修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5 19:22:52 浏览:21

(招标编号:SDFZZB2025-10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市制剂中心装饰装修EPC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高新医疗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临沂北路以西,高新十路以南,施工范围包含A6#楼一层至四层、A7#楼五层的地面处理、洁净板安装、门窗安装、照明配电箱、灯具及配套线路等。
2.2施工地点:日照市临沂北路以西,高新十路以南。
2.3招标范围:
(一)设计工程:概念策划方案、空间效果深化策划方案、装饰方案及施工图;
(二)装饰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A6#楼一层至四层、A7#楼五层的装 饰装修、地面工程及照明工程,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工程范围内以及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项目情况应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 的全部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为374.62万元,其中施工费361.62万元,设计费1300 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 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 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高级 职称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 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
4.2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本项目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 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登记审核(登记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 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提 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
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 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