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沙河镇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L2025-ZG-XC004
项目名称:2025年沙河镇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最高限价:150211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建设内容 |
2504-360702-04-01-371130 |
2025年沙河镇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1 |
项 |
包含:沙河镇罗坑村吊钟山组道路硬化;下南田组道路硬化,新建护栏,路边沟;黄龙村龙塘坳组道路硬化、老屋下组道路硬化;五龙村黄沙坑组道路拓宽;河头村坳背组道路硬化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交安C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二代身份证、开标截止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可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
5.4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响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时间:2025年5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需注册“小额工程投标单位”身份类型,完善基本信息后进行业务操作,具体见操作手册(https://www.jxsggzy.cn/xwdt/001002/20241031/450b30c1-8ea6-42f5-b8e2-df6087a37995.html)。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站东大道16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联系人:18779292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0楼2003
3.项目联系人:刘林、傅敬亮
电话:0797-8135900、18870280091
电子函件:jxxl079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