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0066
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1.1卫生平台数据上报
功能要求
1、 根据《辽宁省医疗领域智慧化平台共享数据集数据归集服务集成规范》,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与辽宁省平台对接及数据上报要求
2、 根据《阜新市新型医疗管理平台共享数据集-数据归集服务集成规范》,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与阜新市平台对接及数据上报要求
3、 根据上报数据生成数据报表
★1.2医保追溯信息采集功能
功能要求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增加药品耗材追溯信息相关功能,实现对药品耗材全生命周期精准跟踪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监测倒卖、串换药品耗材等骗保行为,为医保药品耗材追溯做好技术支撑,完成医院信息系统及接口改造,实现药品、耗材功能。
功能列表
分类 | 交易编号 | 交易名称 |
医保业务 | 3501 | 商品盘存上传(药品) |
3502 | 商品库存变更(药品) |
3503 | 商品采购(药品) |
3504 | 商品采购退货(药品) |
3505 | 商品销售(药品) |
3506 | 商品销售退货(药品) |
HIS流程改造 | | 药品追溯码维护 |
| 药品采购流程改造 |
| 药品退货流程改造 |
| 门诊发药流程改造 |
| 门诊退药流程改造 |
| 住院发药流程改造 |
| 住院退药流程改造 |
| 批量扫码跟踪改造 |
★1.3医保人脸识别功能
功能要求
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对接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接口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基线版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改造,接入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实现人脸识别功能。
★1.4电子处方流转
功能要求
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对接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接口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基线版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改造,接入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业务的相关流程及接口。
★1.5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功能要求
根据医院业务场景,完成信息系统功能改造:
?门诊挂号?:持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收费窗口挂号。?
?诊室就诊?:医生通过扫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核验。
?门诊窗口缴费?:持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收费窗口进行扫码缴费。?
?门诊药房取药?:缴费完成后,持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药房进行扫码取药。
??住院服务?:包括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核验和结算。
★1.6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
功能要求
根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 API 接口规范》完成传染病限检测接口的改造,实现传染病数据自动抓取、上报功能。
★1.7核医学系统数据接口
功能要求
核医学系统接口流程:患者来到核医学预约检查时间,预约医生会先确认患者是否交费,确认交费之后,给患者预约检查时间(查询患者申请单信息)。
发布报告,提供Web传参方式,可以由门诊系统或电子病历系统集成URL方式实现调阅及浏览。
★2技术要求
功能分类 | 序号 | 功能要求表 | 说明 |
一、总体要求 | 1 | 该系统使用His数据库,不设独立数据库,甲方配合在His数据库中增加所需表、索引、视图等。 | 无 |
2 | 中标单位需要承担与HIS系统的接口对接费用。 | 无 |
二、售后服务及培训 | 1 | 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维保 | 无 |
2 | 向医院使用科室人员提供系统的使用培训 | 无 |
3 | 向医院技术人员人员提供系统使用和维护培训 | 无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 | | |
★2 | 履约地点:阜新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人员进场付款10%,验收合格付款90%。 | | | |
★4 | 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质量保证期:1年 | | | |
★6 | 上门免费服务:需要 | | | |
★7 | 热线支持:需要(提供联系电话)现场支持:7*24全天候服务 | | | |
★8 | 售后服务网络:无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6、(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7、(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未按时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子开标设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0418-3388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万宏自在城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0418-2173978
邮箱地址:fxmyzjzx@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68220000000000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
电 话:1594182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