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阜康市天池景区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绿化景观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2 07:32:33 浏览:14

(招标编号:HHTD-DL-2025104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天池景区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绿化景观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天池管 理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对道路绿化、天景路8.5公里,天景路人行道二期9公里,巷 道改造二期、路灯安装二期、天山街改造、公交站台三期、天化路供热管网、天化路换热站 二期、地下管网监测系统等进行竣工结算审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天池景区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绿化景观项目竣工结算审
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康市天池景区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绿化景观项目竣工结算审 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 业资格,具有近连续3个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证书)。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1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17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七、其他
1、项目地点:新疆天山天池景区
2、预算资金:400000.00元
3、最高限价:400000.00元
4、采购范围:对道路绿化、天景路8.5公里,天景路人行道二期9公里,巷道改造二期、 路灯安装二期、天山街改造、公交站台三期、天化路供热管网、天化路换热站二期、地下管 网监测系统等进行竣工结算审查。
5、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服务工作。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磋商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1日10:00时到2025年05月17日20:0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若有意愿参加磋商,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土木 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近连续3个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证书);4)小微企业承诺函;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相关资料扫描成PDF格式+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
资料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8、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1日10:00时-2025年05月21 日16:00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 手续,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响应无效。
(3)、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工程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磋商保证金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若供应商选择以电汇或网银转帐方式应由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