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4年3月11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4年3月14日
2、原公告内容:一标段: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更正为:一、七标段: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原公告内容:二、三、四、五、六、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须提供近三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更正为:二、三、四、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须提供近三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4、二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的清单内容:钢筋混凝土涵管的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已调整,以最新发布的清单为准。
5、七标段的招标文件以调整后最新发布的为准。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