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相关工作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3:31:55 浏览:176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1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4 23:59: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3-2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11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4-11 09:00:00
正式公告

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相关工作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相关工作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及监理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北区村。 (2)建设规模: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相关工作项目,拆除60户民居,清运,围挡,平整,硬化,绿化等相关工作。 (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2招标范围: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相关工作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9 09:00至2024-03-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鸿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下板城镇承栗路东侧景泰商住楼A19栋30号商业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心阳 

联系人:

黄涛 

电话:

0314-5050988 

电话:

0314-252510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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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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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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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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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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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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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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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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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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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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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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