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人民医院固村分院二次精装修项目(采购编号:GZYS2025-ND-C002)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19:20:12 浏览:18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人民医院固村分院二次精装修项目(采购编号:GZYS2025-ND-C002)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人民医院固村分院二次精装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S2025-ND-C002

项目名称:宁都县人民医院固村分院二次精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49774.44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4F001225364宁都县人民医院固村分院二次精装修项目130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自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包括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至 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5月1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五、开启:

2025年05月1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响应(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2.磋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如有部分人未按时签到或解密,其他投标文件可以正常开标的,招标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5.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 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 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 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7.付款方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即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货款97%,留 3%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8.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进口产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1376775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愽生西路30号

联系方式:13870765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7677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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