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24-NC0198)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19:23:07 浏览:17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24-NC0198)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昌市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4-NC0198

项目名称:南昌市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8365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湾购2024F001269385南昌市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85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9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16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5.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2023)8号]相关规定。 6.关于“政采贷”政策: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 7.特别说明:本项目招标相关程序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第四医院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竹林路68号

联系方式:13879126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西路与新洲路交叉口东南100米新世界广场A座和B座中间2楼

联系方式:13767992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瑜

电话:1376799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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