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村地块一(商品房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富裕村地块一(商品房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ZJR(JL)-2025-001 | |||||||||||||||||||||||||
建设单位 |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富裕村地块,具体位于南关区滨河路以东、天青路以南、丙二十一路以西、天勤路以北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监理 | 建筑面积 | 246762㎡ | 投标最高限价 | 监理费最高限价为【444.17】万元 | |||||||||||||||||||||
开标日期 | 2025年3月26日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 | |||||||||||||||||||||||||
中标工程范围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 折扣系数0.99 | |||||||||||||||||||||||
第二名 |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 折扣系数:0.98 | |||||||||||||||||||||||
第三名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 折扣系数:0.98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正高 | / | 暖通 | |||||||||||||||||||||||||
评委2 | 高工 | / | 建经 | |||||||||||||||||||||||||
评委3 | 正高 | / | 信息化 | |||||||||||||||||||||||||
评委4 | 正高 | / | 结构 | |||||||||||||||||||||||||
评委5 | 高工 | / | 结构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年3月27日-2025年3月31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云飞 | 联系电话 | 0411-399918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宁 | 联系电话 | 17743038488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人 | 刘嘉雯 | 联系电话 | 0431-88779829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龙湖?天宸原著(G1#-G7#、Y1#-Y4#、S1#-S5#) | 中海橡树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 |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监理 | ||||||||||||||||||||||||
2 |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双丰大街保障房剩余土地项目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员工轮值休息室工程施工监理 | 吉林银行新办公楼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 ||||||||||||||||||||||||
3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 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工程监理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监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2 |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梅河口市教育园区教育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 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 / | ||||||||||||||||||||||||
3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件机加工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潘君杰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4498 | / | ||||||||||||||||||||||
2 |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郑策 | 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5852 | / | ||||||||||||||||||||||
3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吴文波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4366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转账 |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泰支行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5288号 | 0431-84685239 | |||||||||||||||||||||||
2 |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转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关支行 |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562中吉大厦1层 | 0431-88691343 | |||||||||||||||||||||||
3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 | 88822502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7.67 | ||||||||||||||||||||||||||
2 |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7.33 | ||||||||||||||||||||||||||
3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31.0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